创蓝云智 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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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蓝云智 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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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调用说明
1.2.2DEMO下载
1.2.3常见问题
PHP DEMO
C#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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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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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用场景_普通短信
1.3应用场景_变量短信
短信API接口列表
1.6.1返回码示例
1.6.2.1接口返回码
1.6.2.2个性化接口返回码
1.6.2.3定制接口返回码
1.6.3.1国际接口响应码
1.7.1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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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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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API接口列表
1.1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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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常见问题
1.2.4 代码示例
PHP DEMO
C# DEMO
Asp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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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e.js DEMO
Python DEMO
java DEMO
1.3使用场景
1.3应用场景_普通短信
1.3应用场景_变量短信
调通短信接口
变量短信发送
1.4国内短信
短信API接口列表
相同内容群发接口
相同内容变量接口
余额查询接口
回送上行明细接口
拉取上行明细接口
拉取状态报告
回送状态报告
1.5国际短信
国际短信发送
国际短信单条发送接口
国际短信群发送接口
推送明细说明
推送状态报告
推送上行明细
拉取明细说明
拉取状态报告
拉取上行明细
1.6返回码说明
1.6.1返回码示例
1.6.2国内接口返回码
1.6.2.1接口返回码
1.6.2.2个 性化接口返回码
1.6.2.3定制接口返回码
1.6.3国际接口返回码
1.6.3.1国际接口响应码
1.7协议
1.7.1服务协议
1.7.1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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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蓝平台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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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条款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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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务条款是开发者(“您”或“用户”)与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创蓝”)之间,就开发者通过创蓝平台使用上海创蓝提供的相关数据服务(统称“本服务”)的协议。创蓝平台系指:创蓝所属包括不限于云通讯平台及万数平台;用户系指:注册创蓝通行证并同意创蓝平台服务条款的开发者;合作公司系指:上海创蓝的上游供应商。
1.1重要须知:上海创蓝在此特别提醒,开发者欲访问和使用创蓝平台网站或创蓝平台网站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事先认真阅读并遵守本服务条款中各条款。在接受本服务条款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上海创蓝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免责、限制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上海创蓝提供的服务。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接受本服务条款及其更新,以及实际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对本服务条款全部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上海创蓝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1.2本服务条款可由上海创蓝随时更新并告知您,一旦发生变更,上海创蓝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陆创蓝网站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
1.3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上海创蓝提供的各种服务,但当您使用上海创蓝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您应同时遵守本服务条款及上海创蓝随时公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等。前述所有的指引和规则,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其他明示规定,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服务条款之规范。
1.4上海创蓝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对您的使用行为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2.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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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账号注册及管理
2.1.1您确认,您在完成注册程序或实际使用本服务时,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本服务,否则您和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且上海创蓝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2.1.2如果您代表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进行注册或实际使用本服务,您应保证,您代表的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应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
2.1.3您应按照创蓝平台的要求提交注册信息,并保证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您的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修改更新。如您提交虚假的注册信息、提交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上海创蓝有权停止服务,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1.4您不得冒充他人注册,不得未经授权为他人注册,注册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上海创蓝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1.5您应维持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上海创蓝仅根据账户和密码来确认使用本服务的用户身份,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上海创蓝对非法或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您同意并承诺做到∶当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通知到上海创蓝。
2.1.6您了解并同意,注册账号的所有权归属于上海创蓝,您在注册完成后仅享有账号的使用权。您同意,超过两年时间未使用的账号余额或额度,上海创蓝有权回收并清零。
2.2个人/企业认证
2.2.1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完成个人/企业认证工作,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公司 基本信息,并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2.3使用规范
2.3.1您应当具备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质,您使用本服务用于应用开发的,应同时具备相关开发的资质以及该应用提供服务应当具备的资质。您应自行负责应用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测试、修改、运营及维护,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成本。
2.3.2除您与上海创蓝另有约定外,您同意本服务条款所有内容,您不可对创蓝平台所提供服务的任何部分、接口、数据或服务代码,进行出售,或利用本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2.3.3您同意和理解创蓝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于上海创蓝。您承诺不得为本服务条款外的目的使用上海创蓝提供的相关数据,不得将该等数据作为自身资源进行其他商业活动,如进行收集、宣传或分享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海创蓝提供的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出售或转让相关数据。
2.3.4您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如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上海创蓝和合作公司将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导致上海创蓝或合作公司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等,您须向上海创蓝或合作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您并需对违反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2.3.5您应保证自己在使用各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并收到一个账号及密码后,您应维持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您 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
2.3.6在您所开发的应用通过创蓝平台审核人审核前,您无法使用上海创蓝的相关服务支持,如有其它问题可在线咨询。
2.3.7您应妥善保管好使用本服务的接口、账号密码,保证自用终端和网络的安全性。您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黑客攻击、盗用密码、非法调用等行为。因账号密码丢失或被盗以及网络不安全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3.8未经上海创蓝同意,您不得转让依据本服务条款取得的权利义务,不得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上海创蓝授予的使用权限,不得复制创蓝平台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标,不得基于上海创蓝提供的服务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2.3.9用户承诺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以及与其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自主开发、独立运营其应用成果,上海创蓝不参与用户的运营活动,用户应依法进行运营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10用户承诺其开发的应用及其从事的经营业务不得对上海创蓝的利益构成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损害或冲突,否则上海创蓝有权立即终止向您提供的所有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并保留追究您相应责任的权利。
2.3.11用户同意接受上海创蓝及合作公司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客户端软件、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广告信息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等。
3.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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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创蓝平台(包括云通讯及万数 )仅提供网络通讯技术支持,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信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我们建议您与您的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3.2创蓝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一旦您本人或团队(包括您的代理)通过标准帐户购买收费服务,您应按有关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资费说明标明在创蓝平台网站相应服务的相应页面上。您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或及时补充预存费用,否则上海创蓝保留随时终止服务使用权,并对终止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3.3逾期付费:服务费之逾期交纳应按上海创蓝或合作公司关于延迟付费的相应的规定办理。
3.4本服务的任何免费试用或免费功能和服务不应视为上海创蓝放弃后续收费的权利。上海创蓝将以网站公示的形式通知您收费标准,若您继续使用则需按上海创蓝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4.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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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用户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相关通信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通信网络、互联网络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上海创蓝对该等风险不承担责任。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上海创蓝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2如上海创蓝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上海创蓝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上海创蓝和合作公司不承担责任。此外,上海创蓝保留不经事先通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升级等的权利,因此类情况暂停本服务或任何部分的,上海创蓝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3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导致上海创蓝无法继续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不视为上海创蓝违约。
4.4您应保证使用上海创蓝提供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您通过上海创蓝提供的服务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不侵害上海创蓝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不得通过创蓝相关服务从事下列行为,一旦发现上海创蓝将立即停止服务,同时,上海创蓝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
(二)发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的信息;
(三)发送政治类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涉黄信息、SP诱骗定制信息或第三方广告或其它信息;
(四)未经客户允许向其发送商业广告或其他信息:如移民信息等;
(五)发布可能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短信;
(六)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发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九不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 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的《关于依法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77号),发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
(3)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
(4)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
(5)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
4.5您关于本服务的使用上海创蓝有权制订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所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本服务一个帐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的最大数量、本服务一个账号当中可收发的单个信息或电子邮件的大小、云通讯平台服务器为您分配的最大使用空间,以及一定期间内您使用本服务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您通过本服务存储或传送任何信息、通信资料和其他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您同意上海创蓝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也同意,上海创蓝有权 依其自行之考量,随时通知及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4.6链接服务:本服务或第三方可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创蓝平台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无论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上海创蓝不予负责;上海创蓝也对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不予保证或负责。因您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上海创蓝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若您认为该链接所载的内容侵犯您的权利,上海创蓝声明与上述内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上海创蓝建议您与该网站或法律部门联系,寻求法律保护。
4.7通过本软件的短信服务,您发出的短信可能夹带有额外广告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我们出于便利向您的短信接收方提供这些信息,但我们并不控制第三方服务,也不对其负责。如果您或者接受方因此与对应第三方进行交易,由您或接收方承担责任,上海创蓝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第三方服务而造成您的困扰和损失的,您需要直接与对应的第三方服务商直接协商解决,上海创蓝不承担任何责任。
4.8在任何情况下,上海创蓝对本服务条款下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
5.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及服务条款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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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一切解释权归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创蓝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5.2上海创蓝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或与上海创蓝取得联系。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5.3上海创蓝和合作公司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如果出现任何产品价格变动,上海创蓝和合作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通过有效方式通知用户有关的修改或变更。
5.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上海创蓝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并取得用户同意: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3)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4)其他上海创蓝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5.5本服务条款终止后,有关知识产权、数据信息保密的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6.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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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保密信息是指一方在提供或接受本服务过程中从另一方取得的、获知的商业秘密、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秘密信息和资料,而无论该等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但不包括:
(1)已公开的信息。
(2)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3)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4)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 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6.2未经披露方允许,接受方不得超过本服务项下的用途或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且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提供上述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仅可在接受方的负责人或限定的雇员范围内知悉,接受方应保证相关人员同样承担本保密义务。
7.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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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上海创蓝重视对用户隐私及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保护隐私及个人信息是上海创蓝的一项基本政策。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上海创蓝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他个人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法律和上海创蓝关于隐私保护的规范。
7.2上海创蓝提供本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储存和使用与您有关的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注册成为创蓝平台的用户或无法享受本服务。基于此,您授权上海创蓝收集您的身份识别信息、平台操作信息、支付信息、信用信息等。
7.3上海创蓝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和储存您的个人信息:
(1)收集和储存在您浏览、访问创蓝平台及/或使用上海创蓝的产品或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信息;
(2)收集和储存上海创蓝在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记录的与您有关的信息;
(3)收集和储存您通过客服人员及/或其他渠道主动提交或反馈的信息;
(4)向关联公司、商业合作伙伴及第三方获取独立资料来源,收集和储存其合 法获得的与您有关的信息;
(5)向依法设立的征信机关查询您的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信用分、信用报告等。
7.4您授权上海创蓝出于以下用途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向您提供产品及服务,并进行相关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的管理和优化;
(2)提升和改善现有产品及服务的功能和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服务内容的个性化定制及更新;
(3)开展产品及服务相关的市场活动,向您推送最新的市场活动信息及优惠方案;
(4)设计、开发、推广全新的产品及服务;
(5)提高产品及服务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方案、诈骗监测、存档和备份;
(6)协助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等有权机关开展调查,并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向其他有权机关承诺之义务;
(7)在收集信息之时所通知您的用途以及与上述任何用途有关的其他用途;
(8)此外,上海创蓝可能向您发送与上述用途有关的信息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服务完成所必须的验证码、使用产品或服务时所必要的推送通知、当前费用优惠及免息信息、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新闻以及市场活动及优惠促销信息。如您不希望继续接收上述信息,可以根据信息中提供的方式予以退订;
(9)上海创蓝有权对会员数据(仅指创蓝平台用户所有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利用(包括商业化利用),并可能会将分析结果与公众或第三方分享,但这些分析结果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7.5您授权上海创蓝有权用数字代码、通用唯一标识符、cookies或其他技术确定进入服务的计算机以对服务的使用进行总体性 及匿名的数据统计及分析,所得数据可供上海创蓝或其合作人使用。计算机识别技术也会用于执行相关的服务条款。
7.6上海创蓝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如该第三方为合法经营的公司且提供同等的用户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如电信运营商),用户同意上海创蓝有权将用户的上述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第三方使用用户信息以7.4条规定的用途为限。
7.7用户理解并同意上海创蓝有权以其认为适当、合理的方式对用户收集、使用其客户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及不定期的抽查:
(1)要求用户提供相应的客户协议、授权文件、证明文件及管理制度;
(2)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调整本服务条款及隐私保护政策等相关内容;
(3)下载用户应用程序审核,并就应用程序相关使用协议、政策等提出要求、建议;
(4)在上海创蓝的网站平台或其他渠道设置客户投诉窗口,如意见箱、投诉热线、举报热线、举报基金等;
(5)用户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上海创蓝的网站平台或其他渠道中关于加强信息及数据安全保护的提示和说明。
8.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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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创蓝云通讯、创蓝万数、上海创蓝、253logo等,以及其他上海创蓝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上海创蓝公司之商标(以下简称"上海创蓝标识")。未经上海创蓝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上海创蓝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上海创蓝标识的行为。
8.2上海创蓝定义的 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网页;广告中全部内容;上海创蓝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上海创蓝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使用、抄袭、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8.3开发者独立开发的应用的知识产权归其所有,权利人同意授予上海创蓝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可转让的许可,许可上海创蓝使用、调用或演示该应用产品。该许可不受双方合作终止的影响。
8.4关于上海创蓝提供的软件和服务:您了解并同意,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或提供之相关软件(以下简称"软件")(但不包括两用户之间直接传递的资料)是由上海创蓝拥有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保护之专有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资料。若就某一具体服务存在单独的最终用户软件授权协议,您除应遵守本协议有关规定外,亦应遵守该软件授权协议。除非您亦同意该软件授权协议,否则您不得安装或使用该软件。对于未提供单独的软件授权协议的软件,除您应遵守本服务协议外,上海创蓝或所有权人仅将为您个人提供可取消、不可转让、非专属的软件授权许可,并仅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之目的而使用该软件。此外,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上海创蓝明示授权,您均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本软件之任何部分或全部,或据以制作衍生著作,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或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编码,包括但不限於为了未经授权而使用本服务之目的。您同意将通过由上海创蓝所提供的界面而非任何其他途径使用本服务。
8.5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本服务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上述义务,并就该等人员的服务使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用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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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上海创蓝及其合作公司的利益,如因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导致上海创蓝及其合作公司为此承担相关责任的,用户需全额赔偿上海创蓝及合作公司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等。
9.2用户承诺并保证其向创蓝平台提交客户个人信息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已经得到客户充分、有效的同意及授权,否则用户应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用户应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加以有效规范,上海创蓝有权对用户使用客户个人信息的授权情况进行检查,用户应配合上海创蓝的检查,并依据上海创蓝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客户协议、授权文件、证明文件及管理制度,但该等检查不构成对用户行为合规性的任何说明或保证。如果上海创蓝接收到客户的投诉、举报等意见的,上海创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用户服务,并保留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如果上海创蓝因此受到客户的投诉、起诉或相关部门的处罚的,用户应采取一切手段应对该等投诉、起诉或处罚,消除不利影响,使上海创蓝免于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或遭受任何损失,如给上海创蓝造成任何责任或损失的,用户应全额赔偿。
9.3用户承诺除符合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定外,用户利用本服务向客户提供应用或服务时,应事先获得客户的授权。用户提供的应用或服务需要收集其客户的数据的,应事先获得客户的授权,且仅可以在客户授权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客户数据。
9.4用户承诺其开发的应用及服务应当重视客户体验,尊重客户知情权、选择权,应用服务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误导、欺诈、混淆客户,尊重客户的隐私,不骚扰客户,不制造垃圾信息。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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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服务条款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10.2上海创蓝的住所地为上海市松江区,如果用户与上海创蓝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创蓝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0.3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并且努力使该规定反映之意向具备效力。
10.4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上海创蓝之全部协议,规范您对本服务之使用,并取代您先前与上海创蓝达成的全部协议。但在您使用相关服务、或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亦应遵从所适用之附加条款及权利。
10.5每项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应以最后发布的通知为准。
10.6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公司电话与上海创蓝联系,公司电话:400-9669-253 上海创蓝公司保留本服务条款之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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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1: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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